新進人員,並經送警察機關查核無前科後,再施以訓練合格才錄用,並實施在職教育訓練。
- 職前訓練:新進人員依法均須接受五天之職前講習訓練。
- 在職訓練:凡再職之保全人員,依規定每月需實施四小時之實務講習訓練,針對勤務檢討改善。
- 加強社區公共設備之簡易操作、狀況處理。
督導考核:
- 不定時(日、夜)至各駐點瞭解保全人員值勤狀況,並訂立人員獎懲辦法。
- 與業主配合聯合勤務檢查,提高人員素質及服務品質。
- 每月實施駐點教育訓練,提升駐點保全人員重點注意事項、更新執勤資訊。
新進人員,並經送警察機關查核無前科後,再施以訓練合格才錄用,並實施在職教育訓練。
督導考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