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 目 |
工作範例說明 |
1.職務代理機制 |
1.1總幹事:PM 13:00 ~ PM 21:00,(月休六日,休週一及國定假之次日)。
1.2請假規定:
1.2.1二天以內除向管理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離開。
1.2.2二天以上之請假則必須由公司正式發文告知管理委員會備案,並另
派駐主管於最短時間完成職務代理工作。 |
2.督導與管理 |
2.1每日於警衛室查閱管理員夜班值勤日記簿記錄事項及批文簽章。
2.2每日巡檢各樓層之安全梯之安全衛生及裝潢施工戶情形,必要時應紀錄及處理。每日於警衛室督導管理員執勤,協助管理工作並接受住戶繳費及管委會交辦事項之協調與處理。 |
3.執行管理 |
3.1執行管理委員會交辦事項。
3.2接受裝潢施工申請及搬遷戶之通告處理。
3.3執行管理委員會決議之公約及各項管理辦法。
3.4代收及催繳管理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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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財務管理 |
4.1依管理費收支管理辦法收繳當月份管理費,並催收上月份之前未繳戶之管理費。
4.2每月定期整理未繳管理費之住戶名冊,呈管理委員會批示公告催繳。
4.3每日收繳之管理費必須於當日存入指定之銀行帳戶或交給財務委員。
4.4每日收繳之管理費必須全額存入,不得私自增減其應存之金額。
4.5每週主動與財務委員對帳乙次。
4.6每月主動呈主任委員或監察委員對帳乙次。
4.7採購或支付大額之工程款應報告或簽呈經管委會核准後始得執行。
4.8一切費用支出必須取得收據以憑簽辦核銷。
4.9每日下班前呈報當日財務收支報表至公司核備,每週製作週報表呈財務委員,每月製作月報表呈管委會。
4.10住戶異動資料除於住戶基本資料表上修正外,並應通知公司財務課經辦人修改。 |
5.會議機制 |
5.1依據管理委員會指示通知(公告)會議召開之名稱、時間、地點。
5.2會場之佈置如桌椅擺設、議程準備、代購飲料等。
5.3公司管理工作執行報告。
5.4各項會議決議之記錄與公佈。
5.5各項會議記錄整理交公司繕打呈管理委員會乙份。 |
6.異常機制 |
防颱/防災/防盜/防竊/防火/安寧/客戶抱怨機制/年度駐區活動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