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全事務

1.門禁機制

1.1 按時啟閉大門。
1.2 禁止閒雜人等進入。
1.3 物品運出及搬遷之管制。
1.4 客人來訪依程序接待、登錄與通報。
1.5 對施工、送貨、收款等人員嚴加管制。
1.6停車場之管理。
1.7車道出入口大門啟閉之管制。
1.8停車場車位之管理。
1.9車輛出、入之登記。
1.10車輛管理資料之建立。

2.貼心機制

2.1 第一線服務「微笑服務」。
2.2 掛號郵件/收發之處理(不含法院文件與報值函件)。
2.3有關事項之諮詢。
2.4 相關活動之配合宣導、年節活動等...。

 

3.防範機制

3.1 防火措施:
3.1.1對易燃性之化學物品之檢查與管制。
3.1.2平時對防火門、排煙口等設施之檢護。
3.1.3安全梯安全門暢通保持,如放置雜物則疏導改進。
3.1.4火警真實狀況之查證、通報及緊急廣播。
3.1.5自衛消防組織之編制。
3.1.6對大樓可能發生火災徵候之查察。

3.2 防竊措施:
3.2.1對用戶搬家或大型物品運出須詳細查證。
3.2.2對身懷異物、行動鬼祟之人應查察。
3.2.3對修理水、電…之工作人員,其進入、離開時間應追蹤。
3.2.4對可疑之訪客應追蹤並記錄車號、年齡、衣著及相貌特徵。
3.2.5經常與管區警察單位保持連絡。

3.3 .防颱措施:
3.3.1時時注意颱風訊息,並配合及時傳達防颱警報。
3.3.2宣導防颱措施。
3.3.3疏導做好防颱準備工作(標示/疏導動線配合研擬...)。
3.3.4颱風過境後協助復原工作。

   
 

4.安全機制

4.1公共照明定時開閉。
4.2不必要之照明停用或管制(以利節流)。
4.3停電照明燈之巡查清點。
4.4排煙設備之監管。
4.5手動火災報知機之檢護。
4.6防火設備之監管。
4.7 撒水設備之監管。
4.8手提滅火器之檢護。
4.9火災信號及狀況之處理。
4.10各樓層之消防栓(箱)設備之檢護。

5.異常機制

5.1相關人員發生重病、休克、受重傷緊急送醫處理。
5.2閒人聚眾滋事之處理。
5.3電梯乘廂內緊急呼叫(故障、停電)之處理。
5.4有危險性之化學物品管制。
5.5對易燃、易爆性物品之檢查管制。

6.走動式管理

6.1 利用離峰時段交叉巡邏,以增加巡邏之「密集度」。
6.2檢查安全梯出入之通暢。
6.3巡邏各樓層、地下室、室外庭園等,防止閒人藏匿。
6.4檢查各警報系統之正常化。